
债券简称: 24 天山 K1 债券代码:148712.SZ
债券简称: 24 天材 K3 债券代码:148759.SZ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修订
《公司章程》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
“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
说明文件等,由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
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
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373 号文同意注册,发行人
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2024 年 4
月 23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发行人发行“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天山
K1”,债券代码“148712.SZ”),发行规模 20 亿元,期限为 3 年期。
天材 K3”,债券代码“148759.SZ”),发行规模 10 亿元,期限为 5 年期。
截至目前,“24 天山 K1”及“24 天材 K3”均尚在存续期内。
二、重大事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疆天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4 天山 K1”,债券代
码“148712.SZ”)及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科 技 创 新 公 司 债 券 ( 第 二 期 ) ( 债 券 简 称 “ 24 天 材 K3 ” , 债 券 代 码
“148759.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
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发行人近期披露的《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的公
告》(以下简称“公告”),发行人债券存续期间发生重大事项,具体情况如
下:
近日,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后,
发行人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发行人的监
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有权决策机
构审议通过。
三、重大事项的影响
上述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会
对发行人经营、偿债能力及日常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中信证券作为 24 天山 K1 及 24 天材 K3 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
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中信证券就
有关事项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和《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和约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临时公告。
中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
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
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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